根据《沈阳市“引博”工程实施办法》(沈人才发〔2015〕1号)和《沈阳市“引博”工程实施办法的补充意见》(沈人才发〔2017〕2号)要求,现启动2018年第一批“引博”工程申报资助工作。
一、资助范围
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期间,与我所新签订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毕业(或出站)的全日制博士(博士后)。已纳入2017年 “引博”工程资助人选不得重复申报。
二、申报材料
1、《沈阳市“引博”工程申请表》(附件1)电子版及纸质版;
2、《沈阳市“引博”工程人选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2)电子版;
3、身份证、毕业证书(或博士后出站手续)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4、《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》或辽宁省社保参保证明。(在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网站自助打印)。
四、申报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
符合条件的职工请于2018年6月12日--2018年6月18日 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,原件待市人社局现场审核后返回。
联系人:高振蕊 电话:83970205 邮箱:gaozhenrui@iae.ac.cn
人事处
2018年6月12日